資訊組織心得DAY3--10/5
簡單來說,RDA就是一種通用的標準編目規則,並非僅適用於書籍,數位型的資源也是可以被套用的,正是因為國際圖書館聯盟(IFLA)以FRBR和FRAD的概念模式作為RDA的基礎架構,此架構須支援以下三個範疇:
- 全面性的涵蓋所有類型的內容及媒體。
- 必須具有彈性與延展性,以容納新的資源特性。用憲法來比喻就是指原則性,給個特定的方向但不把話給說死。
- 必須具有適應性,以支援在廣大技術範圍環境中產生書目紀錄的功能。
也正因為彈性,複雜的編目規則才能廣泛被使用,而造成不同之處的原因在於「習慣」,呈現方式的些微差異不需要太過追根究柢,因為那是沒有必要也沒有意義的事。
課堂討論中談到"具體呈現"(manifestation)以及"單件"(items)的辨別,教授舉了一個例子,其實當下的我是回答不出來的,到課堂的最後老師仍是沒有解答。課後我在RDA的中文手冊初稿中找到兩者的定義如下:
課堂討論中談到"具體呈現"(manifestation)以及"單件"(items)的辨別,教授舉了一個例子,其實當下的我是回答不出來的,到課堂的最後老師仍是沒有解答。課後我在RDA的中文手冊初稿中找到兩者的定義如下:
- manifestation(具體呈現) the physical embodiment of an expression of a work (作品表現形式的外在呈現)
- item(單件) a single exemplar or instance of a manifestation (具體呈現的單一樣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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